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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缴,但不得一次性收缴超过3个月的租金。
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其它租金收取规定
个人自有住房出租的,租赁双方应及时将租金缴纳凭证上传至管理服务平台。
租赁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。租赁期限内,产权人或承租人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,租金、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调整政策
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调整以一个周期年为单位,且年租金涨幅不得超过5%。
租赁期限超过1年的,从第二个周期年起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,同时不能超过当期最新发布市场租金标准的9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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